镇江市
信息公开信息公开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2018年市住建局推进依法治市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8/04/08 1.5w 阅读 407 点赞

市拆迁办,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8年市住建局推进依法治市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4月9日

2018年市住建局推进依法治市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市住建局法治政府建设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两聚一高”,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及《镇江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建设现代山水花园城市提供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1.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刻内涵和精髓要义,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个自信”,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

二、切实做好重大改革的法治落实工作

2.助推行政体制改革、落实“放管服”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会议和文件精神,按照我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综合执法等行政体制改革要求,有序推进我局“放管服”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市住建局2018年“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汇总表》中确定的11项“放管服”改革任务。(责任部门:局法规处、行政服务处,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推进、优化行政执法重点制度落实。按照《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17〕133号)要求,深入推进、优化以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等“三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制度的落实工作。(责任部门:局法规处,市城建监察支队,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

4.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对我局重大决策项目,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责任部门:局法规处,各相关局属单位和机关处室)

5.深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按照《镇江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则》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合法性审查的内容和流程,科学运用合法性审查方式,规范合法性审查意见书格式,落实合法性审查时限。(责任部门:局法规处,各相关局属单位和机关处室)

6.探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立卷归档、卷宗工作。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全部归档。积极参与上级开展的重大行政决策卷宗专项评查活动,推进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和决策卷宗规范化。(责任部门:局法规处,各相关局属单位和机关处室)

四、进一步规范政策法规的立改废工作

7.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制规。局属各单位、各处室要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立法项目,优先列入立法计划,重点推进。凡列入年度立法计划的项目,要明确领导,专人负责,制定详细的立法计划,严格按照立法程序和时点要求,有序推进。(责任部门:局法规处,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落实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评估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的评估工作,根据评估情况及时修改或者废止,评估程序可参照或者依据镇江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暂行办法》(镇政法[2011]6号)的规定。今年我局要重点做好政府规章《镇江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的评估工作。于3月底前组织成立评估机构,抓紧开展评估工作,并于10月30日前形成评估报告,报送市政府法制办。(责任部门:局绿化处)

9.完成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除了两年定期清理一次政府规范性文件外,对不符合上位法规定、滞后于时代发展需求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订或废止。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要做好《镇江市白蚁防治管理暂行办法》《镇江市城市排水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并根据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做好《镇江市直管公房使用权有偿调换、转让管理暂行办法》《镇江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实施细则》《镇江市市区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和《镇江市房屋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修订工作。以上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要在6月底前完成相关材料报送。(责任部门:市给排水管理处、建管处、白蚁防治所,局房产处、房保处)

10.开展规范性文件起草调研工作。《镇江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已列入今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评估项目,起草部门要按照要求开展调研、论证、起草等相关工作,条件成熟时及时向市法制办提出调整为正式项目的建议。(责任部门:市给排水管理处)

五、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规定

11.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根据《市住建局2018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的安排,重点对“两法衔接”和“三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备案审查。(责任部门:局法规处,各相关局属单位和机关处室)

12.强化执法资格管理。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库。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网上法律知识培训工作,根据考核结果的要求,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执法资格。(责任部门:局法规处,各相关局属单位和机关处室)

13.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落实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邀请相关法律专家,组织一次全局系统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及实务方面的专业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法律知识更新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60课时。(责任部门:局法规处、市城建监察支队,各相关局属单位及机关处室)

六、提升法治工作水平

14、提高复议案件办理质量。严格行政复议办案流程,对于疑难复杂案件要进行实地调查,并组织局系统法律及技术顾问小组集体讨论,充分发挥法律专业队伍优势,提高疑难复杂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责任部门:局法规处,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5.提高行政诉讼应诉能力。健全行政诉讼案件应诉机制,形成我局业务人员、法制工作人员和律师的有效沟通机制,提升行政诉讼应诉能力,力争行政诉讼不败诉。(责任部门:局法规处,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6.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职能。做好行政调解“五规范、两推进”工作,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相互衔接和联动。重点协调解决住房保障、落实私房政策、房产纠纷、民工维权、质量安全、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责任部门: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7.落实信访接待制度。继续深入推进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制度和新任科级干部信访挂职锻炼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实施法定途径分类受理,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依法终结制度。(责任部门: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8.落实法治惠民实事项目。按《关于征集2018年法治惠民实事项目的通知》要求,积极申报法治惠民实事项目。有序推进法治惠民实事项目的各项工作,保质保量通过年底验收,并申报镇江市2018年度“十佳法治惠民实事”。(责任部门: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七、加强法治工作保障

19.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建设,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配齐配强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局属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法制工作,并将法制工作人员及变动情况及时报局法规处备案。(责任部门: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充分发挥局系统法律顾问作用。组织召开局法律及技术顾问小组成员座谈会,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制定、疑难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等方面提供咨询论证和法律服务,防范法律风险,确保法律及技术顾问的专业水平同实际工作深度融合。(责任部门: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