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19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对绿色低碳交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2019年11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的指导意见》,旨在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加快世界一流港口建设。2020年,省交通运输厅首次在全省开展绿色港口评价工作,出台《江苏省绿色港口评价指标体系》。2021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2022年8月,交通运输部印发《绿色交通标准体系(2022年)》,旨在通过标准体系建设推动绿色交通重点领域标准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以上文件及中央、部省关于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碳达峰碳中和等最新绿色发展要求,推动我市绿色低碳港口建设,助力江苏“世界一流港口”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局研究决定,开展《镇江市绿色低碳港口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编制工作。
二、起草过程《行动方案》编制工作于2022年6月启动分两个阶段推进:
(一)调研阶段(2022年6月-9月)
会同市局港航处、谏壁发电厂到沿江港口码头企业开展风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可行性调研,对企业已建成、已列入计划的风力、光伏发电及岸电设施等项目进行梳理汇总。
(二)编制阶段(2022年10月-2023年2月)
根据国家有关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省交通运输厅有关绿色发展及世界一流港口建设要求和各港口企业提交的建设项目,编制形成了《行动方案》。
三、主要内容《行动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大方面和1张“重点项目汇总表”,其中总体要求包含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三方面内容,主要任务包含8方面内容涉17项具体工作,保障措施包含4项要求,“重点项目汇总表”列出了2023~2025年期间计划实施的重点项目。
(一)总体要求
包含3方面内容,分别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其中工作目标为“至2025年,镇江港全方位绿色发展方式更加明晰,港口装卸更加清洁高效,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提升,绿色发展能力更加突出,港口及航运企业的节能环保意识显著提高,港口生产作业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和碳排放大幅下降,清洁能源得到普遍推广应用,船舶靠泊期间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等排放强度明显降低,船舶与港口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得到有效防控和科学治理。到2025年底,力争打造一批近零碳港口示范项目。”
(二)主要任务
包含8方面内容17项具体工作,以有效支撑实现绿色低碳港口目标。
一是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系统谋划建设绿色低碳港口,制定实施绿色低碳港口建设实施方案。加强港口绿色发展宣传教育,增强人员绿色低碳港口建设主动性。
二是推进港口节能降碳。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术。优化港口能源消耗结构。提高港口岸电设施覆盖率与使用率。促进运力结构调整。优化港口装卸工艺。深化港口节能技术应用和设备使用。
三是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强化资源集约节约与循环利用,升级港口排水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鼓励利用非传统水源进行绿化灌溉、道路洒水、流动机械冲洗等。
四是强化港口污染防治。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成果。提升水污染治理能力。加强固废防治。港口作业噪声防控。强化环境风险应急保障措施。
五是强化生态保护。港口生态修复,提出修复的具体措施。碳汇能力提升,提出形成“乔—灌—草”等立体绿化,提高固碳能力和碳汇水平。
六是发展高效运输组织。建设高效集疏运体系,采用铁水联运、江海联运等模式,降低公路集疏运比例,增加货物集疏效率,减少能源消耗。
七是推进智能系统信息技术的应用。推广基于物联网+的散杂货码头多场景智能化无人化系统应用,建立船、车、班列、港口、场站等动态信息互联互通平台。
八是完善制度体系和能力建设。建立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统计和监测制度,编制港口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三)保障措施
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体制机制建设”“保障资金投入,拓展资金来源”“依托科技创新,立足人才培养”“强化监督评估,培训绿色文化”等4项要求。
(四)重点项目汇总表
根据上述8个方面“主要任务”和17项具体工作,逐项分解落实,提出了重点项目,细化2023~2025年的各年度目标。
《行动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各港口企业密切合作,需市直部门提供有关绿色低碳港口建设的政策支持,以顺利开展我市绿色低碳港口建设,推进“零碳港口码头”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