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预算管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预算法及国家、省市财政部门关于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现结合本局实际,制定《镇江市交通运输局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抄送:镇江市财政局。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印发
2022年镇江市交通运输局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29号)以及《关于做好2022年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预〔2021〕121号)、《关于印发2022年市直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镇财预〔2022〕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依法主动公开本单位预决算和所属单位预决算。
(二)坚持明确和落实责任。按照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分级负责的原则,按规定主动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对所属各预决算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坚持以公开促改革。以预决算公开为抓手,促进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监督管理。
二、工作要求
信息公开主要范围为我局及所有下属预算管理单位年度预决算、专项资金使用及政府采购信息等内容。公开主体为镇江市交通运输局,公开方式即在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和我局门户网站(http://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http://jtj.zhenjiang.gov.cn/)专栏面向社会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也可在相关政府采购网站公开),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1.公开时间:在市财政局下达部门预算批复20日内。
2.公开内容:主要包括部门概况、预算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名词解释四个方面。
(1)部门概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2022年度本局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2)部门预算公开表(数据包含本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共13张。包括收支总表、收入总表、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功能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表、政府采购支出表(没有数据的空表不得删除,应在表底注明“本部门无相关收支项目”)。其中,政府采购支出表应包括专项名称、采购物品名称、采购组织形式、预算安排等内容。
(3)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数据包含本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共15项。包括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收入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其中,“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说明包括因公出国(境)团级数及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说明包含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相关明细信息。
(4)名词解释:主要对本部门预算公开中使用的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二)公开2021年部门决算
1.公开时间:在市财政局批复后20日内公开。
2.公开内容:
(1)部门概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2021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部门决算公开表(数据包含本局机关及所属单位)。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共13张,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没有数据的空表不得删除,应在表底注明“本部门无相关收支项目”)。各单位应确保公开表格中的明细项目合计数与“合计”栏填列的数据一致。
(3)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数据包含本局机关及所属单位)。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事项共15项,包括:收入支出总体情况、收入决算情况、支出决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在公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决算信息时,应包含以下内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
各单位在进行公开说明时,应确保文字说明中的数据与公开表格中的数据相一致。如表格为空表或表格中数据为“0”,对应的文字说明中金额也应填“0”。按要求需与上年决算数(或上年预算数或本年预算数)做对比说明的,即使发生额为“0”,若有增减变化,也应填写增减变化原因。若无增减变化,则应写明“与上年决算数(或上年预算数或本年预算数)相同”。作数据对比时,若分母为零则无需说明增减比例。
(4)名词解释。对本部门预决算公开中使用的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三)公开本局及所属单位预决算
1.公开主体:本局机关所属各预算单位。
2.公开内容: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的内容为本局批复的单位预决算及报表,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具体可参照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和报表格式,并与部门预决算公开的相关内容做好衔接。
单位预算、决算应该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单位预算、决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该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
单位在公开预决算时,要对本单位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重点事项作出说明,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预算绩效管理等情况。
3.公开时间:经本局批复的单位与局算后20日内公开。
4.公开方式:各预算单位如有独立门户网站的,必须实现“双公开”,即在本单位自己的门户网站及全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上同步公开,并保持数据一致。如无独立的门户网站,只需在全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相应专栏公开。
(四)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涉密项目除外)
1.公开时间: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因不可预见的原因继续开展的采购项目和涉密采购项目,可不公开采购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成交结果,采购文件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政府采购网公告,但政府采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的内容除外;其他公开的内容按采购进程及时公开。
2.公开内容:一是采购意向,包括拟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采购需求概况、预计采购时间等。二是集中采购、分散采购项目,公开采购公告、采购结果和采购合同等项目信息,及定点采购、协议供货成交信息等。三是自行采购、“网上商城”采购项目,公开采购项目信息、成交信息及单位采购支出管理规定等。部门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5﹞51号)要求,做好采购项目信息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项目采购信息公开。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在采购文件中公开项目采购预算,采购尚未确定项目预算金额的,可不公开具体预算金额;采购活动完成后,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及政府采购合同。
(五)公开政府性专项资金分配信息(涉密项目除外)
1.公开主体: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公开内容:纳入市直政府性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专项资金和城市道路养护专项经费(数据由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提供)。
3.公开时间:根据资金分配流程及时公开。
4.公开方式: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
(六)公开预算绩效信息(涉密信息除外)
1.公开主体: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公开内容:
(1)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公开内容:项目名称、部门基本信息、资金预算、目标内容等。
(2)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部门重点绩效评价、单位绩效自评价结果公开内容:项目基本情况、评价组织实施情况、评价结论、项目绩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措施等主要内容。
(3)公开时间:在公开预算时同步公开预算绩效目标:在公开决算时间时同步公开部门重点绩效评价和单位绩效自评价结果,在12月底前公开市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4)公开方式:镇江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
(七)公开资产管理信息
1.公开主体: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公开内容:本部门对其占有、使用国家资产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开,包括车辆信息、设备信息等。
3.公开时间:在公开部门、单位预决算时通过填报本部门预决算说明进行公开。
4.公开方式: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
三、强化公开保障
(一)切实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预决算公开是建立透明预算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预决算公开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严格划分责任分工,积极抓好工作落实。
(二)落实责任,推进单位公开。本局及下属各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是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明确规定,局财务处在继续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同时,按照法定要求,指导、督促下属单位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 各交通预算单位应切实履行公开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单位预决算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涉密事项管理,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三)强化监督,严肃公开纪律。预决算公开是预算法等法律规定的法定义务。要依法及时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按时报送预决算公开完成情况。局财务处将定期对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推动预决算公开依法有序进行。
(四)加强引导,做好舆论宣传。预决算公开涉及面广、社会 关注度高。要加强对社会反映的评估和舆情引导,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抓好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的预决算公开氛围。对预决算公开 中涉及的重大事项,要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做好对社会公众的解释 与说明工作,对预决算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积极做好舆论应对等工作。
(五)严格审查,处理涉密信息。各交通预算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审查。局财务处和各交通预算单位在依法公开部门(单位)预决算时,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不予公开。
本工作方案中涉及的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模板、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模板、市直政府专项资金公开说明及绩效目标公开表式详见《关于印发2022年市直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镇财预〔2022〕4号)附件(可至镇江市财政局官网查询)。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