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荣良等3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镇老年人享受公交优惠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公共交通是保障民生基本公共出行服务的重要载体,也是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群体提供的一项优质、便捷的基本公共服务。有关老年人免费或优惠乘坐城市公共交通政策也已经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的权益保障法》、《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有关法律内。
目前镇江市区及各辖市执行的老年人乘坐公交的政策如下:
城市公交上:镇江市区(含丹徒)、丹阳、扬中、句容均执行“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六十周岁到七十周岁老年人半价乘坐。”
城乡公交上:镇江市区(含丹徒)、扬中执行“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六十周岁到七十周岁老年人半价乘坐。”丹阳执行一律刷卡九折优惠,句容尚未完成城乡客运公交化改造,现执行城乡客运定价政策(老年人无优惠)。
镇村公交上:丹徒、丹阳、句容无论老少均执行1元/趟次乘车。扬中执行“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六十周岁到七十周岁老年人半价乘坐。”镇江市区无镇村公交。
城乡公交和镇村公交因车辆购置、财政补贴和税费优惠等方面均与城市公交不同,因此其定价及优惠政策均由各县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我局负责行业指导和管理工作。
您提出的城乡和镇村公交上老年人享受优惠政策的想法,江苏省有关法律中也明确鼓励。《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三条中规定“鼓励发展乡(镇)村公交,鼓励农村客运班线、毗邻地区客运班线实行公司化经营和公交化营运,实行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模式营运。开行乡(镇)村公交或者农村客运班线、毗邻地区客运班线实行公交化营运的,站点、车辆、财政补贴等参照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的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公交财政补贴和税费优惠的,应当执行城市公共汽车服务标准和票价政策。”
目前,我市市区及扬中市的城乡公交和镇村公交已按照城市公交实行了老年人优惠乘车政策。2019年,丹阳公交一体化方面也取得可喜进步,出台了《丹阳市公共交通全域线网优化方案》,整合了镇村和城市公交经营主体,形成了“一城一交”的运营模式,为接下来各级公交政策的统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推动行业发展,督促指导丹阳、句容两市进一步落实该政策。同时,我们也希望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通力合作,共同推进采取更加科学、合理的政策为农村群体提供更加惠民、优质的公共交通服务。
衷心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