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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B0174号提案的答复

2024/04/25 4.5k 阅读 500 点赞

孙小华委员:

《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

探索“学历教育+职业培训+继续教育+实习实训”四位一体的养老服务行业人才培养模式。鼓励驻镇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扩大人才供给,满足社会需求。充分发挥养老服务企业等市场主体作用,推动养老服务产教融合发展,通过订单式培养、共建实习实训基地等形式,引导各类院校建立适应养老行业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我市3家单位获评“江苏省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2家单位获评“江苏省养老护理人才实训基地”。

二、提升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水平

立足需求导向,建立完善与镇江养老服务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围绕社会急需紧缺的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专业社工师、营养配餐师、心理咨询师、中医推拿师等养老服务相关职业(工种),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引导更多专业人才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将养老护理员等相关职业(工种)列为职业培训紧缺型职业(工种),推进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认定补贴和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制度建设。做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2021年以来,全市共培训养老服务人员6403人次,其中新增通过职业等级认定的养老护理员3009人。市委主要领导对2023年3月17日《人民日报》题为“江苏镇江推出多项措施增强养老护理员职业吸引力”的报道予以批示表扬。

三、完善养老服务人员激励保障机制

建立专业对口毕业生入职奖励制度,扬中市本科以上奖补5万元,大专奖补4万元,中专奖补3万元,其他地区分别奖补3万元、2万元、1万元。取得职业技能评价机构颁发的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在养老护理岗位从事工作满2年后,分别给予不低于500、1000、2000、3000、5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对在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与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最美养老人”评选活动,全市评选出15名“最美养老护理员”“、5名“优秀养老院长”。开展镇江市民政行业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并在省赛中取得较好成绩,先后被省民政厅、省人社厅授予“优秀组织奖”和“最佳组织奖”,发挥竞赛在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方面的作用。

薪酬待遇决定职业选择,合理的薪酬待遇,不仅对目前在岗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起到拴心留人的作用,也对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养老服务人才教育培养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目前,我市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和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奖励制度尚未建立,扬中以外地区入职奖励标准偏低。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补齐相关制度短板。

四、加强志愿为老服务队伍建设

近年来,全市各级志愿者组织将为老服务作为重要内容,经常性组织志愿者走进敬老院、福利院,走进特困、高龄、空巢、病残老年人家庭,走进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大爱有行—镇江市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行动”和“我们的节日•重阳—敬老爱老志愿服务活动”。建立慈善义工为老服务制度,并对慈善义工进行助老服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服务水平。在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为老服务的同时,注重发挥老年志愿服务队伍作用,通过遍布城乡的基层老年人协会,组织和发动低龄健康的老年志愿者,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

镇江市民政局

2024年4月26日

签 发 人:潘志坚

联 系 人:陈正革

联系电话:84429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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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