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联:
贵部门提出的《关于支撑镇、街道商会注册登记的提案》收悉,感谢贵部门对我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当前,由于民政部、省民政厅尚未出台联合性商会的登记管理办法,因此各地民政部门对乡镇(街道)商会注册登记事宜所持态度不一。2019年12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办法》,明确提出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商会的中国特色、时代特征、组织特性,积极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各级工商联所属商会发展,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商会对于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我局鼓励并支持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商会依法进行注册登记。
由于乡镇(街道)商会的登记管理机关为各辖市区民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为各辖市区工商联,我局建议与贵单位联合赴重点辖市区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基层意见,进一步明确商会所属类型、业务主管单位职责、会员构成、商会党建等方面的内容,确保我市乡镇(街道)商会登记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镇江市民政局
2020年4月21日
签发人:陈发荣
联系人:贡艳
联系电话:84425393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