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荣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启动‘时间银行’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志愿服务事业的支持与关心,现答复如下:
一是我市志愿服务管理情况现状。根据2017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志愿服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5号)规定,民政部门是志愿服务行政管理部门。但我省志愿服务管理工作现状是,全省志愿服务工作仍由文明办牵头,各级文明办的志愿者处承担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等职能。目前,从省民政厅到各设区市民政局均未能真正履行志愿服务行政管理职能,各地民政部门主要是配合文明办开展工作。
二是我市志愿服务嘉许回馈工作实施情况。2013年底,我市文明办、市志愿者协会出台了《镇江市注册志愿者星级评定和嘉许回馈管理办法(试行)》,从2014年1月起按累计服务时间将志愿者划分为一星至五星级。对一星至三星级志愿者,由各辖区所属街道或社区自行制定方案,给予精神激励和物质回馈;对四星至五星级志愿者,由市文明办、市志愿者协会通过发放“大爱镇江爱心卡”的方式,给予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免费使用公共自行车等回馈。
您所提及的“时间银行”模式是针对养老服务开展的时间储蓄及等价回馈,根据《志愿服务条例》第三条“开展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以志愿服务的形式无法强制开展。但“时间银行”模式在倡导年轻人服务老人,发挥邻里互助养老,破解社会老龄化难题方面值得借鉴。我们将会同市文明办等部门前往南京等地调研学习,同时积极向市财政申请资金,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选取合适的社区试点实施养老“时间银行”项目。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期待您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镇江市民政局
2018年4月23日
签发人:顾言
经办人:贡艳
联系电话:84422325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