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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民提复〔2021〕23号
关于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B0237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宫金生委员:
《关于加快区域性农村养老设施建设的提案》收悉。下面,我局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上级相关要求
2020年7月,省民政厅、发改委、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及农村养老服务双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民养老〔2020〕20号)提出,“转型升级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提升农村区域性养老综合服务能力。聚焦满足农村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充分利用现有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资源,因地制宜、分院施策、转型升级。到2022年底前,每个涉农县(市、区)至少有3所符合《江苏省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设置标准》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强化照护能力建设,提升机构服务质量。在满足本地区部分失能及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向本地及周边2至3个乡镇提供社会化养老服务。同时,拓展延伸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向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康复辅具租赁、护理技能实操培训等服务。”
二、我市落实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2020年我市建成3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省定任务2个)。在建设标准上,我市认真对照《江苏省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设置标准》进行建设。今年,我市明确了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任务和工作举措,主要如下:
一是明确建设任务。今年,全市建成5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已列入省政府和市政府年度民生实事,其中丹阳市2家,句容市、扬中市、丹徒区各1家。
二是推进公建民营。要求今年全市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率不低于50%(目前除扬中外,其他地区均未达到)。其中,丹徒区将打造公办养老机构“1+N”公建民营模式,“1”为区社会福利中心,“N”为若干个乡镇敬老院,将区社会福利中心和若干个乡镇敬老院统一打包后进行招标,引入品牌化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统一运营。据了解,今年丹徒确定打造“1+6”的公建民营模式。
三是推动综合发展。今年,句容市将打造“三位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将经济开发区在建的1家公办养老机构打造成集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三位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并引入社会力量进行运营。
镇江市民政局
2021年5月21日
签发人:潘志坚
联系人:陈正革
联系电话:84429848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