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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民提复〔2021〕21号
关于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B0182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梅亮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变更新民洲夹江东滩行政区划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区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就有关内容和建议,我们查阅了勘界资料,组织了京口、丹徒两区实地踏勘及走访,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该区域法律归属。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复的《扬州市人民政府和镇江市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附图”将该区域划入我市行政区域范围,但在《协议书》中明确“扬镇线行政区域界线划定后,共青团农场东南角原由邗江区实际使用的滩地和水面,仍由邗江区使用”“扬镇线行政区域界线划定后,界线两侧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管理维持现状不变”,即该区域行政区划管理权属镇江市丹徒区,使用权归扬州市邗江区。
二、工作回顾。2013年,我局邀请省民政厅相关部门领导专程进行实地踏勘,调查了解该区域界线周边生产生活和开发建设情况,并形成工作报告报市政府;2015年,我市在会办省人大代表第5003号建议时,也明确提出相关工作建议,但未得到采纳。今年3月22日,就提案中有关区划调整建议,我局组织京口、丹徒两区民政部门以及新民洲临港产业园负责同志再次赴该区域进行实地踏勘,认真听取了临港产业园方面意见。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和临港产业园反馈意见,夹江东滩区域与“江豚保护区”形成自然资源风光带,区域内不宜进行各类开发利用和经营性活动,且考虑到协议书中“仍由邗江区使用”的相关表述,京口区新民洲临港产业园方面没有接收意愿。
三、工作建议。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民政部《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行政区划调整需由申请变更地方人民政府向上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两区政府意见,该区域的行政区划调整暂不具备可操作性,我局将持续关注该地区的生产生活情况,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相关工作。
镇江市民政局
2021年5月20日
签发人:顾言
联系人:殷金彤
联系电话:84421758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